交易輔助人換期貨商 2日內須申報
股票名稱:臺灣期貨交易.
臺灣期貨交易所表示,期貨交易輔助人若要更換合作的期貨商,並重新簽訂委任契約,須在契約變更或解除後2日內,說明更換期貨商的原因並備妥相關文件,向期交所提出申請。
期交所完成審核後,將轉報主管機關,相關資料也須同步通知期貨商公會、證券商公會,以及原委任與新委任的期貨商。
配合這項規定,期貨交易輔助人的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也同步修正。
期交所已將最新規範公布於期貨商管理系統,業者可自行下載,並配合修訂內控制度及落實執行。
期交所期貨商管理系統網站(https://report.taifex.com.tw/FM S/login.html),請公司自行下載,並修訂於內部控制制度落實執行。
2026-09-18
By: 摘錄工商B6版